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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捞尸(详细介绍“天价捞尸”这一新闻的始末 谢!)

捞尸奇技

    黄河岸边有个叫红花村的小地方,村子地处黄河的险要处,常有过往船只出事。久而久之,村里的人便多以捞尸为业。

    在这帮捞尸的人中,王老头堪称个中翘楚。别人捞尸得看天脸色,一来暴风雨的天气,船只容易出事,自然也就有生意了;二来捞尸的过程中也得看个人运气。唯独王老头,捞尸这事对他来说似乎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令人无比羡慕。

    这日,有个年轻后生来到了红花村,要求拜王老头为师。可王老头不为所动,后生也不急,日日上门。大概过了三个月,王老头将后生叫到跟前,面色凝重地说:“不是我狠心,只是干我们这行太辛苦,你一个年轻人干什么不行啊,何必非得吃这碗饭?”

    后生不住地磕头,哽咽着说:“不瞒您说,晚生父母早逝,如今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干这行倒也合适。”

    王老头还是摇头,可后生干脆跪在门外终日不起。几天下来,除了喝些水,再无进食,整个人瘦了一圈儿,面色惨青。

    直至第五天,王老头看着后生道:“哎,冤孽呀,既然你如此坚决,我就破例一回,收你为徒。”

    后生闻言,欣喜若狂,连连磕头道谢。

    王老头没有儿女,对后生照顾备至,两人颇像父子。一年后的一天,王老头对后生说:“咱们师徒俩相处的这段时日,倒也融洽。我有一提议,你既然没了父母,不妨跟着我姓,我再给你取个名字。这么一来,你也算是我的养子,等将来我百年之后,自然由你来继承。”

    后生满口答应。王老头见状深感欣慰,于是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生。

    转眼间,王生入门已两年了。可这两年来除了平日里打扫屋子、劈柴挑水,并无大事。王老头接了生意,会带着王生一块去捞尸。可捞尸过程并无奇特之处,和其他的捞尸者并无不同。每次王生说想学点技艺,王老头总是笑着宽慰他:“不急,急不得。”

    转眼又过了大半年,算起来王生到红花村已将近三个年头了。虽然不曾学到什么特别的技艺,但捞尸一些基本的功夫,王生早已炉火纯青。而且,在红花村不愁吃穿,算是乱世中的一片净土了。

    这天,王生忽闻“嗒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最后停在了家门前。只见门口停了一辆马车,甚是华丽。车帘一掀,从车里走下一位贵妇装扮的妇人。从服饰来看,定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妇人一下车,就看到正走过来的王生。她愣了愣,突然扑上来,哭着喊道:“我的儿呀,你原来在这儿,可让为娘找苦了!”

    妇人抱住王生,啼哭不停,怎么也不肯松手。原来妇人是襄王爷的妾室,几年前正室去世,妇人被扶了正。可这些年来襄王爷膝下无一子女,两人欲寻回早年走失的儿子,却始终无果,王生原来有着如此显赫的家世,王老头在一旁听得呆住了。

    妇人说:“儿呀,你以前孤苦一人,无依无靠,捞尸倒也不失为生存之道。可如今,既然知道是王府的继承人,自然不能再干这行当。”

    王生想想也是,日后自己当了王爷,还继续捞尸,成何体统?可王老头这些年来对他着实不错,这么一走心里难免觉得愧疚。

    王老头沉吟了一会儿,说:“说实话,这些年来,我已感力不从心,渐生退意。你看村里不少人都另谋生路,我看你就随你娘回去吧。”

    听王老头这么一说,王生也放了心。

    妇人道:“老人家,您放心。若非蒙您收留,待若亲子,我儿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您的恩德,王府上下铭记于心。王府会给您一笔报酬,从今日起,每个月王府都会派人送来费用。”

    王老头闻言,笑道:“甚好,甚好。这么一来,皆大欢喜。”

    隔天,妇人带着一帮人先回去,王生则收拾行囊,等王府的人来接。

    过了几天,王府那边托人捎来了一封信,说王爷知道此事极为高兴,派来接王生回府的队伍已经上路,估计过两日就可抵达红花村。

    接到信后,王老头进了一趟城,让王生留在家里。一直到隔天傍晚,王老头才一脸疲惫地回到红花村。

    一回到村里,王老头立马张罗了一桌子的丰盛饭菜,说是为王生送行。酒过三巡,王老头略带醉意地说:“王生呀,以前我可真把你当儿子了。”

    王生道:“师傅放心,哪怕回了王府,您依然是我的师傅。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日后徒儿定当为师傅养老送终。王府过后会派人送来一笔银子,以后每个月还有固定的月银,师傅可衣食无忧,不用担心日后的生活。”

    王老头接着道:“哎,若是没这档子事,我真想把一身技艺都传给你,将来老了也有个依靠。”

    王生站起来,想说什么,却又无力地跌坐在地。王老头道:“算起来,我这酒里的 *** 也该发作了。人之将死,不妨让你做个明白鬼。咱们喝的这两壶酒,我这壶没问题,你那壶却下了 *** 。”

    王生问:“师傅,你……你这是为何?”

    王老头道:“为何?你跟了我这么久,还不明白吗?这就是我的奇技。哎,只怪你太善良。所谓奇技,说穿了就是四个字,‘心狠手辣’。”

    看到王生愕然的样子,王老头道:“所谓的捞尸奇技,就是先把人捉了关起来,时间一久,家属找不到,以为出了意外。此时,家属自然会来找人捞尸,看看有没有着落。然后,我先把人按入水里淹死,接着再捞起来,塞进麻袋,把一块大石塞进袋里。这么一来,尸体下沉的地方就固定了。然后,捞尸的过程中,我就潜入水中,将尸体弄出来。这么一来,在旁人看来,就以为我一出手便能捞到尸体。”

    王生非常惊讶,问道:“师傅今日告诉我这些,是没打算留我活口了。只是徒儿有一事不明白,你我师徒本来好好的,之前师傅对我,也确实出自真心,可为何今日竟要下此毒手?”

    王老头道:“怪就怪你是王府的人,你以为王府送来的那点儿小钱,我能看在眼里?”

    王生道:“师傅是要将我推入水中淹死,然后狮子大开口,索要天价捞尸费,是吗?”

    王老头道:“我先把你关在一处无人知道的地方,伪装成你遭人绑架,向王府索要财物。先敲一棒,接着再把你弄死,别人都会以为是绑匪收了钱撕票。最后,再要笔捞尸费。这两笔钱,哈哈,够我十辈子花了。”

    王老头正要动手,却不料原本瘫在地上的王生一个鱼跃,接着飞脚一踢,顿时把王老头踢翻了好几个跟头。爬起来后,王老头揉着疼痛处,惊讶道:“不可能!”

    王生道:“若非我早有防备,今日恐怕得命丧你手了。”

    王老头一脸讶异地说:“你早有防备?”

    王生苦笑道:“实话告诉你吧,我确实是王府里的人,但不是什么王公贵族之子,而是一个打杂的小厮,王爷和王妃无子,我从小父母双亡,被卖入王府,幸亏,王爷和王妃宽待下人,心地仁慈,待我甚好,把我当成自家人。”

    王老头问:“这和你来此处有何关系?”

    王生道:“怎么会没关系?我有个亲姐姐,比我大十九岁。没想到,前几年姐姐突然失踪,后被发现溺死于黄河中。姐夫悲痛欲绝,重金酬谢捞尸人,而后将姐姐厚葬。而那个捞尸的人就是你。”

    王生又道:“你作孽那么多,姐姐就是被你活活弄死的一个。她和姐夫感情极好,且有一子一女,生活幸福,我始终有种直觉,姐姐不可能轻生。从那时起,我就打算将事情查个明白。”

    王老头道:“所以,你就拜入我的门下……”

    王生点头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说,你性格孤僻,平常少与人接触。若是不如此,怎么能接近你?刚才,在你准备饭菜的时候,我偷偷将我那壶酒换掉了。所以,才没中你的圈套。”

    接着,王生又说:“至于王府的王爷和王妃,只是受我所求,一起与我演了出戏。我见你迟迟没有动作,所以才安排了王妃认子的戏。你若是贪财,自然不会满足于王府答谢你的那点小钱,会有更大的动作。其实,当时我心里也很忐忑。我不确定你是否如此心狠手辣。甚至我一度希望是自己想错了。”

    王老头道:“没想到,你布局如此周密。”

    王生道:“我设再周密的局,你若身正,又怎么陷入其中?你那趟进城,其实是去打探消息,确认王爷王妃是否就是我的亲生父母,王爷早就料到这一步,提前布置好了,才没让你看出破绽来。”

    这时,屋外王府的人一拥而上,将王老头拿下送往衙门。

天价捞尸人背后不为人知的心酸是什么?

在我们赖以生存的江河里,究竟有些什么东西,你真的知道吗?大部分人应该只能想到在河中生活的植物动物,但是大家在正常情况下应该都不会想到河中还大量存在的另一种东西,尸体。

在我们的心中,"捞尸人"无疑是一个很神秘的职业,很多人都只是想知道做这份职业的人是否遇到过什么灵异事件,但是并不会关注到这份职业的真实状况,"不过是一个和死人打交道的工作罢了,晦气。",这是大部分人在面对"捞尸人"时的想法。

"坐起价"的捞尸人?

2009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将这个甚至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存在的职业送上了风口浪尖。

在湖南省荆州市的长江河边上,正在露营的一群大学生突然间听到了从长江中传来的呼救声。定睛一看,人们才发现有两个少年,应该是在长江的岸边玩耍时,不慎失足掉入进长江之中。这群大学生也是急着救人,看见这两个少年离岸边还比较近,稍稍商量了一下,就决定采用"人链"的方式,手拉手将落水的少年救上来。

只是或许是因为这一群大学生并没有相关的经验,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在湍流的河水中采用"人链"这种方法救人其实并不安全,很有可能因为其中一人的脱手以及落水者的挣扎而导致救人的人也落水。

果然,尽管这一群大学生成功地将落水者救了上来,但是他们之中的三个人,生命也被永远地留在了冰冷的河水当中。这一群学生后来找到了一家打捞公司,希望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朋友打捞上来,谁知这家打捞公司张口就要价3.6万元,并且还要提前缴纳押金,不给钱就不打捞。

天价捞尸(详细介绍“天价捞尸”这一新闻的始末 谢!)

双方就在长江边上展开了对峙,这一幕恰巧就被一位经过的记者摄影师拍了下来,并且发布到了报纸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张照片简直就是完美地踩到了新闻的爆点上,生与死,英雄与小人多么好的冲击力。

一时间"捞尸人"这个行业就被人们骂成了发死人财的黑心行业,照片上捞尸队的带头人,年逾七十的老人王守海也因此遭受了无数人的批判。但是事情的真相就真的是这样吗?是否大家只是偏听偏信了某些媒体的一面之词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挟尸索价"的风波渐渐平息了,但是像王守海老人这样的"捞尸人"的名誉已经被毁了个差不多。之后其实还有一些记者来找过这位老人,老人面对记者时不仅吐露自己受到的委屈。

老人说,自己一辈子都在干这个行当,一直都在做好事,但是老了,名声反而臭了,他不甘心,想要媒体还他一个清白。

很多人都觉得,但是要公司打捞的是三名英勇的孩子,这是应该的,即便是收钱,也不能坐地起价,开口就要3.6万。大部分在这个时候不过是站上了道德制高点,在高处俯视"捞尸人"这一行业,将他们骂得体无完肤。

背后的真相

但是大家都忘记了,"捞尸人"是他们这群人的一种职业,是他们养家糊口的职业,既然你们找的就是这种职业性的人,那又怎么可能不收钱呢?何况这一笔钱在经过重重盘剥之后,到这群"捞尸人"手中的就只有不到六百块钱。

再者,到水流湍急的江水中打捞尸体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危险的行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丢掉自己的性命。但那是在当年的事件中,大家都只看到了浮于表面的东西,没有人去深究"捞尸人"背后的艰辛。

每年葬身在河水中的何其多也,作为捞尸人不仅要一天到晚,一年到头的都在水上作业,不仅仅如此,只要有人来找他们,无论手上都在干些什么,都要立刻放下,回到船上作业,即便是在三更半夜也是一样的。

身上常年不散的味道

而且因为常年要打捞尸体,一般人都不会乐意和他们打交道,总是觉得晦气,一年到头,不出事就不会有人专门来找他们,除了自己的亲人,他们常年见到的就是泡在河水中各种各样的死尸,他们所承受的精神压力远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

常年泡在水中打捞尸体的他们,身上常年就是一种腐臭的味道,这不单单是来自于尸体,还有那些在河水中腐烂的其他物质。毕竟我们都知道河水中的垃圾是不少的,普通人下水上来身上都会有一股味道,别说这些常年泡在水下的人了。

并且这种腐臭的味道非常难以洗掉,甚至当他们在河中一不小心沾染上一些不好的东西的时候,还需要专门的草药。

但就算是洗干净了,他们还是需要再次下水,毕竟这是他们的职业。身上的腐臭味常年不散,这就更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了。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就这样游走在生命的边缘,打捞起一具又一具的尸体,给那些前来寻找自己家人尸首的人一个希望。

但是到了今天他们的境遇还是不好,他们所做的一切几乎都是一种自愿行为,按理来说,在河水中的,无论是什么原因到河里的,都会牵扯到一桩命案,要移交到公安部门来处理。

但是公安部门对每一局都进行采证等一系列的常规操作的话,公安部门根本就承担不起这份经济压力。毕竟公安反面之前也发生过忙前忙后跑了数天,前前后后一共花了7000多但还是找不到尸源的事情。

因此"捞尸"可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但又确实很边缘的行业了。

小结

如今肯干这一行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毕竟正常人都是不愿意去接触尸体的,其实他们那里真的为了钱财,毕竟能够赚钱的行当有很多,还都比这件事招人待见,还没有生命危险。如果不是真的想让那些漂泊在河中,海里的死者不能够入土为安,他们又何必遭受别人的冷眼,继续干着自己手中的活呢?

每一种行业背后都存在不为人知的艰辛,这些常人了解不深的行业就更是如此了,我们应该尊重每一种正当行业的从业者。

曾一天救过13人的长江捞尸人,三名大学生要价3.6万,结果怎样了?

“人死为大,入土为安"

在中国人,或者说在全世界人看来,人死之后,只有入了土,一生才算正式结束,遗体的价值,有时候可以等价于活人。若是一个人失踪了,哪怕知道可能是死了,亲人也一定会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或许一具尸体,对于其他人来说,不算的什么,但对于亲人来说,一天找不到,那便一天不能安心,不知道究竟是死是活。

所以在中国,遗体是非常重要的,侮辱尸体甚至被列入刑法。对遗体的看重,古来已久,所以就催生了赶尸人和捞尸人之类的职业,随着时代的发展,赶尸人渐渐消失了,可捞尸人还存在,每年总会有人落入水中,尤其是面对复杂水域,赶尸人便会派上用场。本来,没有多少人听说过他们,但在2009年,他们却引起了人们的众怒。

职业捞尸,历史久远

捞尸人是个很久远的职业,一般情况下,大江大河的附近,都有捞尸人的存在,在黄河和长江流域,捞尸人更是普遍,虽然她们是中国的母亲河,但每年带走的人命可不少。而且中国人认为,溺亡之人会变成水鬼,所以更是迫切地想要捞出水中的遗体,能够尽快入土,或许就能转世成人。

捞尸人通常都是附近的渔民,他们从小就在水边长大,或许不会走的时候,就在水里玩了,所以一方面他们水性极好,另一方面对水域也很熟悉,毕竟是靠水吃饭的,再复杂艰险的地方,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捞尸的生意通常会被小混混垄断,因为他们的消息最为灵通,能够第一时间知道哪里出现了溺亡,而且事后如果家属不给钱,他们也会帮忙要钱,所以渔民很乐意在他们手下干活,虽然他们会收取一些提成,但总比血本无归的好。

而且混混做生意,也很讲良心,他们只会给渔民提供家里有钱的,省得把尸体捞上来,却没钱支付,而且他们会提前给渔民支付人工费与辛苦费,有时候捞不到,家属是不给钱的,渔民算是白忙活一场,时间长了,难免打击渔民的积极性。

以前的捞尸的报酬只是一条烟和几条鱼,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年轻人越来越不愿意做,捞尸人也越来越少,价格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只是他们没想到,因为这个,他们会被 骂得那么惨。

天价捞尸,引发众怒

2009年10月24日,发生的一件惨事牵动了无数人的心,在湖北省长江流域的荆州段,有三名90后大学生不幸溺亡,他们不是因为贪玩,而是为了拯救溺水的儿童,三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就这么没了,可以想见他们的家人该多么伤心,孩子好不容易平安长大,却瞬间回到了天堂。

所有人都迫切地想要找到三名英雄的遗体,但那段水域十分复杂,一般没人敢下去,这时有人请来了捞尸队。捞尸队来了之后,先不忙着下水,而是要谈好价钱,最后谈妥了3.6万,他们才肯下水捞人。此事一出,众人群情激奋,三位英雄是为救人而死,你们打捞遗体怎好要钱,要钱就算了,竟然还漫天要价,3.6万可当真是天价。

所有人都想要一个说法,为什么捞尸队要如此高价,难道当地当地政府都不管吗?后来才得这,这支捞尸队对自发组织的,跟政府没有关系,曾经荆州市渔政部门,呼吁过捞尸要有标准的收费,但没人肯听,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民众不管这个,随着,民情愈发高涨,荆州市政府也无可奈何,只得要求捞尸队把钱退回去。

渔民对此也很委屈,在他们看来,自己辛辛苦苦捞尸,冒着生命危险,好不容易把人弄上来了,就因为他们是英雄,便要把报酬给收回去,他们不懂这是为什么。

捞尸背后,生活艰难

其实捞尸不是个简单活计,捞尸人是要亲自下水的,虽然他们熟知水性,但那些需要捞尸人的水域,哪个不是凶险万分,可能一不小心,连自己的命都要被搭上。而且水里的尸体,跟旱地的可不一样,旱地的放很多天,可能跟原来都没什么两样,但水里的就不一样的,水里的尸体泡的时间长了,不仅非常恐怖,而且味道也极为难闻,有些尸体,连捞尸人也会被吓倒。

每次捞完尸体之后,他们身上的臭味都会让人退避三舍,要洗上好几天,而且捞尸也上班,时间十分固定,他们接到一单生意,就得赶紧下水,很多时候,亲属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得在限期之内,打捞上尸体,所以他们那几天就会夜以继日。而且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有时候结果通常是一场空,这种情况,亲属是不会给钱的,只能白忙活一场。

所以在捞尸人看来,多要些钱又能怎么样呢?这活不是谁都能干的,结果被全国人民痛骂,就是因为他们要了3.6万,显得他们冷血的只会要钱。可是谁能知道他们救了多少人?这一水域,每年都会有很多人溺水,只要他们看见了,就一定会帮忙营救,他们最多的时候,一天救起了13个人,若真的贪钱,何必费这么大力气,等到人死之后,立马赶去打捞,岂不是省力又赚钱?

结语

已经过去11年了,也不知道捞尸队是否还存在,也不知道他们的价格有没有变,虽然大家当时群情激奋,但现在可能已经忘了,因为这是别人的事,与自己也没什么关系,或许在下一场的天价捞尸中,这次的事,会被重新拿出来,再引发一场热议。

然而捞尸人真的那么可恶吗?虽然他们的要价是高了些,但背后也有着无可奈何的现实,他们没有背景,没有学历,只凭借好水性,做了捞尸的职业,如果有的选,他们应该也不会做这些吧。对于这些捞尸人,总觉得应该宽容一些,毕竟他们也是拿着命干活,纵然有些贪心,似乎也可以原谅。

渔民索要天价捞尸费批评渔民的200字作文

12月6日,金沙江边,邓树超的父母在江边失声痛哭(图据攀枝花电视台)

12月6日,攀枝花,两位小男孩在金沙江边玩耍时,发现一块石头上系着一根绳子,他们好奇地把绳子往岸边拉,发现绳子上竟拴着一具尸体。

死者叫邓树超,25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在11月30日跳江自杀。为何他的尸体被拴在江中?据了解,邓树超跳江4天后,当地的几名渔民打捞起他的遗体,索要1.8万元捞尸费。因价格未谈妥,死者父亲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在江中多漂了三天。12月6日,在支付渔民5400元后,邓钢明接走了儿子的尸体。

小伙子跳江自杀 渔民捞起尸体

“11月30日,这是我们见孩子的最后一面。”昨日,说起儿子的离去,邓钢明悲痛欲绝。他介绍,11月30日上午,儿子回到老家,说要6000块钱,“我们问他拿来做什么,他说出租车的一年租期要到了,还有两个月的租金没着落”。因为邓树超的父母都是农民,暂时拿不出钱来,希望缓两天把水果卖了再给钱。没要到钱,邓树超离家返城。

邓钢明介绍,儿子是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出租车。12月2日,罗某打来电话称邓树超一直没有交接班。因为联系不到儿子,家人只好报警,最后找到了车,人却没有踪影。

“警方说,11月30日14时50分许,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密地桥上跳江自尽。” 邓钢明说,当地警方调取了监控请他们辨认,跳江男子正是邓树超。12月3日下午,邓树超父母再次接到警方电话,说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有渔民打捞到一具尸体,请他们过去。经辨认,正是儿子尸体。后经警方认定,排除他杀,邓树超系跳江自杀。

邓钢明讲述,儿子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

渔民要价1.8万元 尸体多漂三天

12月3日,邓钢明看见儿子的尸体,在江边失声痛哭。“当时,人都泡变形了,我们只想把娃儿接回家尽快安葬。”邓钢明介绍,当时他们想把儿子的尸体带走,但打捞的渔民说,“如果不给钱就不能抬走尸体。”当时打捞的渔民要价1.8万元,邓钢明说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他们(渔民)打捞确实付出了劳动,应该给点钱,没想到价格这么高。”邓钢明说,当时参与打捞的渔民一共有6人,他同意每人给200元的辛苦费,但被拒绝。“经过讨价还价,他们最后表示要8000元。”因为拿不够钱,邓钢明选择了任由儿子的遗体漂在江中,自己回家筹钱。

12月6日,在攀枝花警方的协调下,死者家属支付渔民们4600元报酬和800元清洗、搬运费用后,将遗体拉到了殡仪馆。“因为价格没谈妥,儿子在江上多漂了3天。”邓钢明抹了抹眼泪说。

渔民回应

要的是“劳务费” 收费参照先例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在江边见到了参与打捞的渔民之一侯师傅。“11月3日上午,我们收网时发现渔网很重,拉起来后才发现渔网缠住了一具尸体的脚。”侯师傅称,当时江水很急,他们六个渔民花了1个多小时才把遗体打捞起来。“前些年,经常能打捞到上游漂下来的遗体,并不奇怪。”打捞起尸体后,他们并没有报警,而是问了上下游熟悉的人,看是否有人失踪的消息。

在转交遗体时,侯师傅等人提出需要邓树超的家人支付一定的打捞费用。为何开价1.8万元,侯师傅说,“这个价格并不高,这是参照前段时间雅砻江打捞遗体的费用要价1.8万元。”据现场一名渔民讲述,今年10月27日,在打捞到遗体上游几公里处的雅砻江流域发生一起塌方事件,当时打捞到两具遗体,一个收费是3万多元,一个是2.8万元。

几名参与打捞尸体的渔民表示,因为怕遗体被水冲走,渔民们找来绳子,捆在了遗体的脚手上,并安排人看守,“从发现到打捞,再到寻找死者家人,我们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收相应费用并不为过。”现场的渔民还表示,他们并未要对方必须拿出多少钱,只是觉得做了事情,该得到应有的回报。

法律视线

渔民捞尸 能不能索要报酬?

西南财大民商法博士后沈冬军认为,渔民在未与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主动打捞尸体,构成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基于保护他人的利益,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在这个事件中,渔民在打捞起尸体后,有权索要必要的费用。这个必要费用是多少,可以根据市场因素来确定。

川师法学教师蒋健也认为,打捞尸体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帮助行为,渔民可以据此主张适当补偿。

渔民能不能扣留尸体?

沈冬军认为,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中没有赋予管理人扣留物品的权利,更何况尸体是特殊物品。如果渔民擅自扣留尸体,甚至处理尸体,可能面临侵权责任。如果侮辱、破坏尸体,情节严重可涉嫌侮辱尸体犯罪。

打捞费有无标准?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件,原因可能在于没有明确的溺水救助和遗体打捞制度,及明确的溺水救助和遗体打捞劳务标准。对于遗体打捞劳务标准,应充分考虑打捞成本与打捞价格的对等性、合理性,但漫天要价应严厉打击。

渔民是否涉嫌敲诈勒索?

蒋健认为,扣尸索要1.8万元,不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犯罪。敲诈勒索犯罪主观上需要明知他人不拿出财物,心理上会造成极大的恐惧、害怕或名誉极大受损。渔民扣尸是为了索要多一点的辛苦费,经过民警调解后,双方达成了支付5400元的协议,渔民的扣留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没有达到敲诈勒索犯罪的程度。

沈冬军也认为,不管是打捞还是扣留,渔民和死者家属间发生的都是民事法律关系,刑法作为最后的调整手段,不宜滥用到民事法律关系中。

详细介绍“天价捞尸”这一新闻的始末 谢!

11月7日电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据央视新闻和当地“荆州新闻网”报道,调查结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事故事发现场的调查。结论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主要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主要的是关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这个公司2008年6月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过,但是没有交过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陈波一般会印发一些名片,发给长江一带的失踪落水人员周围的人,进行一些通知。如果提供给他一些信息,就会收到50-100元的信息费。价格没有谈拢之前,他们一般是不会开工的。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是12000元,没有捞到尸体也要交6000元。他们一般是付给二层的打捞业务的船的负责人1700多元,没有捞上来尸体付给800元。陈波把情况通报给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成。一般是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到70%。

据目前调查组报告说,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纪录。从工商的登记来看,这家公司虽然注册了,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是否具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法律上的认定。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除了他收取打捞费用外,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买来之前不开工。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调查组得出的几个结论内容具体如下:

结论一:

事发时停靠事发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调、配合长江大学学生、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在其他施救人员将被救人员靠近渔船的时候,伸了竹竿,帮助拉向渔船,并将落水者拉上了船,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渔船主人除许刚较年轻外,陈选德1940年3月出生,熊绍香1942年1月出生,陈恒云1946年1月出生,年龄较大。

根据调查情况反映,施救现场基本情况如下: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5091班、5092班的40多名学生,在长江干堤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吃过中餐,部分学生离开现场。

下午14:15左右,在大学生活动地点附近的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长江大学(简称“长大”,下同)学生在呼救的同时,在场的10余名长大学生立即展开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此间,长大学生高阳用手机拍摄,自14:29至14:20:20,时长1分20秒。在此游玩的市民陆铭用相机拍摄了近20张照片,但其相机设置时间比北京时间超前55分钟,其拍摄的第一张照片显示大学生下水救人的时间为15:11,校正后应为14:16,与高阳拍摄时间基本吻合。

当时,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享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根据船主的陈述和现场照片显示,获救小孩由船主程恒云和许刚接应将小孩拉上船,并转送到岸上。

结论二:

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根据目击者陆铭、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从学生溺水时间在14:16之前,14:22——14:25发现何旭东等三人失踪,14:23:51——14:31报警到接警处警,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在14:36分左右,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加上该水域水情十分复杂,导致警方施救无果。

结论三:

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渔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尸体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义。

结论四:

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名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该事件引起社会各界、舆论媒体高度关注。

媒体质疑“天价捞尸”事件 称仍然存在多个疑点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在7日的情况通报会上,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主要是:

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有关部门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第四, 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其中,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趁人之危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对于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中央电视台记者表示尚有不少疑问没能解开。这样一个缺乏资质,没有正式员工又数年不纳税不缴税的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到位的监管?

这三名大学生的尸体最终还是由捞尸船打捞起来。根据笔录等综合分析,当时消防、水上公安以及海事等部门到达现场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时间。最佳救援时间应该是在5分钟之内。据调查组给出的报告,事发8-10分钟内,相关部门已赶到现场。也有目击者称是半个小时到位。这个上面有一些纠缠。但是不管是什么时间到位,他们已经错过最佳时间,他们的任务实际也就是打捞尸体。为什么最后还是由私家的捞尸船捞起来?当时,相关部门又在做什么呢?现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答。试问如果陈波的船没有打捞三名学生的尸体,又应该由谁捞?还会不会捞上来?

该记者还有一个疑问,陈波等人是15点10分到的现场。因为烟、水问题纠缠了半个小时,15点40分开始打捞。消防的船是16点20离开的,也就是说在他们打捞过程中,消防(部门人员)还是在现场的。为什么却没有由相关部门来打捞?

记者在笔录中看到一点非常质疑,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提到,他当时得到这个信息是有个叫“蓝色家园”的餐厅人员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地方发生事故请他来打捞。在途中,水上派出所的所长也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让他马上到现场打捞。依此推断,公安其实是知道这个公司长期存在,从事捞尸业务。为什么这个时候,公安部门没有进行打捞,却主动求援于个体公司?

另外,据陈波说,当时他所在的位置距老师以及公安的人是非常近的。那么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是否被相关部门的人员所目击?他们当时是什么态度,这都是当时留下的疑问。

挟尸要价的照片争议

2010年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揭晓,《挟尸要价》照片获得了记录类银奖,一时之间,网络上对这张获奖照片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挟尸要价》的素材来源于湖北荆州大学生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竟然漫天要价的事情。然而,反映该事件的这张新闻照片的获奖还是引起了舆论纷争。

该照片把人性的善和恶展现得一览无遗:水中是因勇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青年的遗体,船上是用两根冰冷的绳索拉着英雄遗体正在讨价还价的两个中老年打捞客。很多人认为这幅照片不该获奖,因为再次展示英雄的尸体那是对英雄的不尊重。一些网友直接质疑,如果死者的家属看到了这张照片,那该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仅仅是为了警示一种“恶”,我们有必要以对逝者亲人的二次伤害为代价吗?从情感上讲,很多人都不认同这张照片获奖,因为它不够“人性”。

可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挟尸要价》照片第一次获奖了。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揭晓,《挟尸要价》获一等奖。算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选,这已是《挟尸要价》第三次获奖了。一张引起巨大争议的新闻照片连连获奖,难道评委们真的“冷血”?

该照片连连获奖,即便是作者张轶本人也颇感意外,毕竟展示“负面的东西获奖的机会少之又少”。无论观者的感受如何异样,这张照片都真实地展示了当下社会的一种弊病,展示出来的痛如针芒一样直指人心。不夸张地说,这是社会中一种真实影像的缩影。我们又有何理由拒绝它获奖呢?难道真实地反映现实、针砭时弊直指丑恶现象的作品不能获奖吗?难道真正的艺术必须脱离观者的朴素感受而高蹈吗?

说白了,我们对《挟尸要价》照片获奖的纠结,本质上可能还是对艺术之于社会关系理解得不透彻。必须正视的是,有时候艺术在体现公共关怀时未必能够照顾到所有个体的感受,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样的矛盾也是不可消弭的。照片《挟尸要价》整体上试图通过展示一种丑恶来告诉观者,失范的环境下究竟缺少了什么,其间无意识的对英雄的“伤害”,我们是不是该宽容一些呢?

我们可以理解观者在《挟尸要价》上的情感纠结,但是,动辄就以“通过展示国人的丑恶”或者以虚无的“伤害”为由抗拒《挟尸要价》获奖,这样的理由还是有些武断了。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享有“中国荷赛”之称的“金镜头”奖18日颁出,曾震惊舆论的的照片《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此前,这张照片已获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的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等几项大奖。大家在为此照片所揭露的人性黑暗所唏嘘时,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17日却刊文,质疑《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为了解事实的真相,人民网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金镜头”奖的两位评委,京华时报社图片总监骆永红、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以及对事件进行实地调查的记者郝建国,两位评委均表示在对《挟尸要价》评审之前,评委会已经对图片拍摄过程以及真实性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任何问题。李舸坦言,此照片可以全票获奖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照片很直观,表达清晰准确,并十分具有冲击力;第二照片所拍摄的新闻事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震撼力,所以得到了评委会一致认可。就李玉泉质疑照片真实一事,李舸表示,质疑必须要有证据,要有确凿的证据。事发后曾调查采访此事的记者郝建国称,自己通过现场的长江大学学生、冬泳爱好者、目击者等多个信息源证实,捞尸者“挟尸要价”铁证如山。

仔细察看长江日报宣传部部长李玉泉所刊发的文章《“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一文和媒体报道,对《挟尸要价》照片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四点:

1、媒体解读:船头着白色衬衫者与老师、学生牵着尸体谈价。

李玉泉质疑:在打捞中,两条船共同作业,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 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

记者郝建国调查:图片定格瞬间画面是,捞尸者以答应的36000元还没有全部到位为由“罢工”,一个叫王守海的捞尸者,把打捞上来的方招的遗体用一条绳子绑住右手(图片上绳子打结很清晰),用另一条带铁钩的绳子钩住T恤,久久将遗体横在水中,而不是拖到船上。当时岸上的同学们哭喊着抗议这样的行为,但王守海摆手不动(请注意王守海的表情和手势,当时校方答应的36000元尚未全部到手)。王守海等人这样侮辱英雄遗体,目的是调动岸上老师和同学们怜悯和痛心,以及时拿到他们开出的36000元天价捞尸费。

天价捞尸(详细介绍“天价捞尸”这一新闻的始末 谢!)

人民网记者:“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这是李玉泉误读。当时,方招的右手和T恤已分别被两条绳子固定,绳子的另一端分别由捞尸者王守海还另一位穿蓝色衬衫的男子牵着,完全有条件把遗体拖到船上,不存在岸上配合的问题。《挟尸要价》引起大家愤怒的是,捞尸者“漫天要价”和“拿不到钱不捞尸”(学生将捞尸者误解为“见死不救”,当地警方调查的结论是“中断打捞”)。

2、图片解读:船头着白色衬衫的捞尸人姓陈

李玉泉质疑:据有人证实,这名捞尸人不姓陈,而是叫王守海。

记者郝建国调查:王守海,湖北公安县农民,受雇于捞尸头子陈波,先前的报道曾误为“陈某”,后《华商报》予以及时纠正。

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人民网记者:陈波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如果是像李玉泉说的那样,陈波为何被拘?

3、图片解读:打捞者漫天要价

李玉泉质疑:渔民陈凯说“捞到人,我们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捞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时给包烟。”可见 ,如果谈价,也不是由船上从事打捞的这些人。

记者郝建国调查:本人通过现场长江大学的学生、冬泳爱好者、目击者(照片《挟尸要价》拍摄者张轶)了解到的事实是:捞尸者赶到现场后,不问英雄的死活,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趁火打劫,开口就要钱,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钱不到位不捞。渔民的船在10月29日后受到岸上群众的攻击是事实,但《挟尸要价》还未发表(该照片首发于《华商报》2010年11月3日)。

荆州市人民政府: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4、有媒体质疑,怀疑获奖人为“张轶”是假名,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解确认张轶是真名。张轶拍摄这张照片后,他所供职的《江汉商报》由于种种考虑并未刊发,张轶以个人的名义在《华商报》首发该照片,署名“真真”,以目击者身份署名。后因屡获大奖,记者张轶身份被迫公开,现由于在当地压力过大已离开荆州。